一直以来,我都在追逐一种有趣的生活态度。关于有趣,很多人把它简单化了,认为有趣就是好笑、好玩或者很有幽默感。对我来说,有趣不是这个意思,有趣是一种看问题的方式。它并不会直接的表现出来,也不会让别人都看到,而是只有你自己能够体会。
比如王小波看萧斯塔科维奇的回忆录,然后就想象这个大作曲家一手抓住眼镜,另一手护住胡子,往别人的烧水壶里吐痰的情景,他就高兴的哈哈大笑,觉得这很有趣。但是他的朋友看了就不笑,说境界不高,思想也不好。我特别能理解王小波当时的心情,因为我也经常有类似的经历。就是说当我觉得一件事情很有趣的时候,周围的人却并不和我持同样的看法。
我老家有个人,早年受了些刺激,脑子就不怎么好使了,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。比如他隔三差五的就会跳到猪圈里去,然后搂着他家的老母猪聊天,控诉他媳妇和老丈人。母猪哪听他这一套,很不耐烦地甩甩尾巴走掉了,然后他就死乞白赖的在猪圈里追着母猪跑。我就在猪圈上面看着这种场面,觉得实在是有趣极了。但是我姥姥却不这么看,她认为这个人是个神经病,并警告我离他远一点。
自认为有趣的人试图通过制定标准来划定分割线,只有认可了他们对有趣的定义,你才会被认为是有趣的。比如他们喜欢说鸟,而你不喜欢,那么 sorry ,你不有趣。他们喜欢在饭局上吹捧,而你却不喜欢,同样,你也不有趣。他们喜欢郭德纲,而你不喜欢(当然,他们现在也不喜欢了);他们喜欢大声喧哗,而你不喜欢;他们喜欢吃屎,而你不喜欢。。。因此,你不是一个有趣的人。
有趣就是这样沦丧的。在我眼里看来,有趣首先是宽容,其次才是别的。在这个意义上讲,有趣的愤青依然只是愤青,有趣的脏话也依然只是脏话。王小波之后,我没有再看到什么真正有趣的人。也许那个跟母猪唠嗑的傻子是个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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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之大,远超过我们的眼界可以容纳的范围,不管人们走得多慢;走得多快,他们也不会看到更多。真正珍贵的东西是所思和所见,不是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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